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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凤岐网上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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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凤岐
1926-12-21 ~ 2003-10-07
 
到访:19989  墓地祭奠:324   留言: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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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赵凤岐
出生:1926-12-21
逝世:2003-10-07
祖籍:河北省平山县
宗教:无
职业:干部

赵凤岐同志1926年12月出生于河北省平山县。在学生时代,他就积极阅读进步书籍,接受革命思想,参加我党组织的先进活动和运动,在上中学期间的194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工作。参加革命工作初期,先后任山西省灵邱县下关区供销社实习会计、察哈尔省宣化县二区政府助理员、中共宣化县委通讯干事。1946年8月任察哈尔省干部学校班主任,1947年10月参加晋察冀中央局招待所整党,1948年1月参加山西省寿阳县工作组,1948年5月开始南下,1948年7月在豫西五地委工作,1948年10月任长葛县二区副区长,1949年7月任河南省团校组织干事、股长;1950年5月任团省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1953年3月任团省委青农部副部长、部长,1954年6月任团省委秘书长,1956年11月任团省委副书记,1959年12月任团省委书记,1964年被选为省人大代表、省人委委员、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5年当选党的省二届候补委员;1969年10月任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召集人,1972年3月任省地质局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5年8月任郑州工学院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0月任郑州工学院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革委会主任;1979年5月任省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1983年8月任河南省农研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1985年9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1994年12月离职休养于省农经委。
在抗日战争期间,赵凤岐同志受抗日烽火的激励和党的培养教育,少年就投身革命,担任村儿童团团长,和小伙伴们一起站岗放哨、送信带路,唱歌演戏,宣传抗日。在上学学习期间,参加过“合理负担”、“减租减息”、反“扫荡”、整风和“大生产”等运动和工作。在战争年代,他不避风险,不怕困难,多次主动请求到察南扩大解放区、到寿阳恢复“无人区”、南下河南开辟新区,为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立下了功劳。
在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赵凤岐同志先后六次参加或带队参加土地改革和土地复查工作,他深入群众、走村串户、访贫问苦,发动和组织群众,斗地主分田地,为巩固新生政权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赵凤岐同志从事共青团工作二十多年,长期担任我省团的工作,他参加了我省的试验建团、重点建团和普遍建团的全过程。在他的主持下,到“文化革命”前,我省团的组织已发展成为拥有190多万青年团员的先进群众组织,成为我党的可靠助手和后备军。他离开团的工作后,仍然关怀着青年一代的成长和共青团的工作,曾参与支持我省第二次“青年造林积极分子大会”,并多次和青年团员一起植树造林。他积极为我省青年运动史提供材料、撰写文章。
“文化大革命”期间,赵凤岐同志受到了极左路线的迫害,他虽被“罢官”,关“牛棚”,遭到无情打击和批判,但始终未能动摇他的革命信念。恢复工作后,虽然还曾不断受到这样那样的冲击,几度“靠边站”。但仍在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工作,和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极左思潮进行着不懈的斗争。“文革”后,他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省建委、省地质局、郑州工学院、省林业厅、省农研中心工作期间,为我省基本建设、地矿管理、教育事业、林业发展和农村发展与改革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省人大农工委工作期间,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巩固和发展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农业立法,参与制定《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积极开展有关农业执法检查,为保护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大量工作,开创了我省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赵凤岐同志因患胰腺癌,医治无效,于2003年10月7日5时在省人民医院逝世,终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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