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斌,男,汉族,1965年9月生,山西省阳高县人, 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山西省阳高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所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山西省十佳创先争优标兵,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1年,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12年12月4日,李培斌荣获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2015年10月15日6时40分,因连续多日加班工作,突发疾病因公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