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我们兄弟姐妹最后的一封信 ( 1995年8月28日)我生于一个极为贫苦之家,年十三岁初小(四年制)毕业,就无钱再升学。同年三月,祖母托水客顺叔,带我到香港九龙深水步陈藻记家具店当学徒,专锯大柚木板。由于年小体弱,难于支持工作,结果干了七天就随家兄回广州,在第十甫宝华坊白宅当童仆,每月3元,一直干了有四个月。就在这四个月中,祖母和贫病交迫的父亲不幸相继逝世。家中遗下母、妹两人,孤苦难堪,何以度日?苦思多时,唯有回家侍母养妹,因此就拿这四个月的工薪为船费而归。回家后得宗叔们的照顾,聘为英才学校当校役,月薪9元,一直干了三个学期(18个月)。该份工作后来由家兄继续干,我则转做小贩,后又朝早做小贩,午饭后上村做竹器小手工业,如此多年。到25岁那年,与你们母亲结婚。那时正值日寇沦华期间,米珠薪贵,生活备尝艰苦,菜头、树根、野菜也作充饥。 年复一年,其中为逃避抽壮丁,曾入广州大学(台校)计政训练班就读会计,在校月余后仅挂名而矣。28岁转而从政,初赴恩平县府会计室当会计助理员,后又转赴顺德县府会计室当会计科员。解放后1950年7月由周沃兄介绍卦开平财政科当主办科员。同年调往省财政厅随武装(解放初期防袭、防匪)带队全省各县学员,到清远县飞霞洞集训,由财厅邓教授主讲会计。训练班三个月,毕业后又调回开平。后又调往粤中专员公署财委,负责主办专区所属各县(区)的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班教师。该班也是为期3个月,该班完结后调回开平财政科(局)工作,初期月薪48.50元,后加至50.50元,1956年工薪改革被评为行政21级,月薪为63.50元,一直到退休仍是月薪63.50元。退休时仅发人民币300元为安家及房子修理费,加上三弟从美国汇回美金300元折人民币800元,共1100元。整屋用去400元,余700元。在职期间经历各种运动,(正如买咸旦一样,逐个摇择,好的要,坏的则丢,)我辈能干到退休就算不错了。月入63.50元,教养5个子女,谁说不艰苦?可喜者,五枝俱秀。而年将80的我,己耳不聪,目不明,身体又不好,长期要服药,行动晕眩,摇摇晃晃,恐怕命已不长了。故特作遗嘱如下:余购备金练6条、练坠6个,其中5个刻文曰:“亲恩永记”。共分六份以作留念:1.长子谪孙壮河一份(练、坠各一,以下相同);⒉长子万鹏一份;3.次子俊凤一份;4.长女曼珍一份;5.次女曼瑶一份;6.三女曼琼一份。至于我在银行的各种存款,由于数字不多,因此统给你母黄齐换为养老天年之需,望子女毋得争执为要。乡下的祖屋有两牍,由你母亲日后分配,全间一厅两廊,一牍即由中厅天神起至土神中界线分为两半,加上一廊一房为一牍。一间与其昌同屋,另一间与新悦(衍嫂)同屋。 立遗嘱人:陈治本 199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