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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长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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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恶水缘》解读(叶黛莹)
叶黛莹  2022/7/6 17:09:00  浏览:362

    翁长溥外孙女解读《恶水缘》
    叶黛莹,翁长溥的外孙女,现年38岁,文学博士。
    我1984年出生在广西南宁,从小爷爷就对我非常宠爱(翁长溥是我的外祖父,我自幼年起便习惯称他爷爷)。在我幼时的记忆中,几乎每个礼拜,都会和爸爸妈妈到爷爷家过周末。上小学后,因爷爷家离我的学校更近,我每天中午都到爷爷家吃饭和午休。小时候遇到父母因工作外出均不能照顾我时,我还在爷爷家短期暂住过。大概五六岁的时候,爷爷出差就曾把我带在身边,有一次是去西津水电站,轰鸣转动的大型机械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幼年起便有长期的大量接触,我对身为水电总工程师的爷爷,其为人性格都十分熟悉了解。
    后来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我们全家搬到了广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和妈妈基本上每年暑假都会回南宁在爷爷家住一阵子。南宁是我的出生地,也是我心理意义上的故乡。直到我上大学,乃至毕业工作后,差不多每隔一两年,都会和爷爷有一次相聚。
    2017年下半年,爷爷身体情况恶化,进了ICU,妈妈、大姨和小姨三人,常常在微信群里一起商议治疗方案等事宜,互相支撑,互相安慰(爷爷在ICU的最后半年,大姨、小姨和妈妈轮流在南宁守候)。2018年初,爷爷过世。我因期末工作繁忙且孩子年幼还在哺乳期,未能赶回参加爷爷的告别仪式。等过完年,才隐约得知家人们因爷爷身后事产生了分歧,甚至比较严重的矛盾。
    那时我对诸多详情了解得并不清楚,也不以为意,没太放在心上。觉得大约是一时矛盾,也许过段时间就慢慢缓解了。在和妈妈通电话时得知,小姨倾向于给爷爷购买墓地安置骨灰,而大姨和妈妈则认为播撒江河等生态安葬是更好的方式。我清楚的记得,妈妈曾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印象中你爷爷自己在书里写过的(骨灰播撒江河),等我回头有空了去翻书找出来!”所以,判决书说“二原告亦是在父亲离世后阅读文章才知晓父亲曾在书中有上述描述”,并不符合实情。实际情况是,妈妈在过往就曾读到过书中表述,并对此留有印象,才会去书中翻找确认。
    2018年四月,小姨曾私下打电话找我聊这件事。我表示我本人更赞同妈妈和大姨(主张将爷爷骨灰播撒江河)的处置看法,同时也表达对小姨的心情能够理解。出于对亲人心情的考虑,我当时认为小姨还没能完全从爷爷过世的悲痛中恢复,所以并未极力去劝说她,而是更多地给予宽慰,并说此事可以“先放一放”。
    后来迁延日久,没料想亲人间的关系就此一度僵持,乃至日益恶化。最终立案成诉,虽觉亲人间闹上法庭似乎有违常情,但也怀抱希望,认为既然彼此都被这一问题困扰,且无法好好沟通,那么如果能够借助法律手段,通过法庭辩论、调解,使得双方得以相互倾听、达成某种有效互通,也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
    在一审开庭前,我一直认为妈妈和大姨方证据较充分,更为有利,很可能会胜诉。所以当时更多是担心小姨败诉后的心情,也在内心默默希望小姨能够经由时间慢慢去接受这个事情
    一审判决出来后,结果出乎意料,我于是详细阅读了判决书内容,以及所有庭审相关材料。对判决书中尤其是释法说理的关键部分,深感有很多难以认同的地方。
    首先,以《恶水缘》是回忆录,便认定其属“文学作品”,从而否认其中文字的含义,进而否认其文字含义的严肃性和客观真实性,是不恰当的。
    本人作为文学专业的大学老师,长年从事文学研究工作。不得不说,虽然按照中图分类法,I属于文学大类,但文学专业的工作者一般不会把所有I类书籍都称为“文学作品”,也不会认为所有分类是I的书籍都具有“文学价值”。即,图书分类为I,和书籍属于“文学作品”、具有“文学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在文学研究中,一般称诗歌、散文、小说等为“文学作品”。《恶水缘》,既不是抒情诗歌集,也不是虚构类小说。它不属于任何一种以“文学创作”为目的进行的写作。 
   《恶水缘》是一部水电总工程师的纪实性回忆录,书中语言大都直白、简明,其文类属性,和写作初衷,都绝对不是指向“文学性”(文学形象的创造)。其写作目的,乃是记录时代、记录自己亲历的事件,以及对自己的一生,进行回顾、反思和梳理。这样一本回忆录,是历史的见证,也是写作者自我存在的证明、自我价值的体认。
    其次,判决书中,将爷爷在《恶水缘》里有关“骨灰”的表述,解说为“更多地是抒发一种难舍之情”,则属于语言解读的谬误,实在难以苟同。
    诚然,语言的理解,很多时候会因为解读者各自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看法。但这并不意味着,语言的解读是任意的,是毫无限度的。《恶水缘》全书,以记叙性的文字为主,抒情文字占比非常少。“叶落壮乡”这一节,在谈及覃应机逝世和二人将来骨灰相聚时,语言直白,冷静而又克制,抒情性极低(几乎可以认为没有什么抒情性)。
    我们可以认为,这里的表达,体现了二人的深厚情谊。但决不能,以此来盖住和无视“骨灰”这一词的语义。
    如果仅仅只是表达“难舍之情”,可以有无数种别的表达方式,比如:“应机同志,你为何如此匆忙地离我而去?”比如:“应机同志,我们还有未竟的事业,我将来定会来告慰你的英灵。”又比如:“应机同志,请你在九泉下等我,将来我们终有再聚的一天。”……等等,不一而足,均可表达对老友的怀念和不舍。
    而《恶水缘》的表述是:“12月15日我向其遗体告别时,我心中默念着,应机同志,将来我的骨灰和您的骨灰,将在红水河内相聚。”
    “骨灰和骨灰”、“红水河内相聚”,语言十分清晰明确。
    任何语言歧义,所造成的阐释空间,都需要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而不是任意的、没有边界的。否则,就等同于承认语义是虚无的,那么人和人的沟通、语言文字的理解,也就都变为不可能了。“骨灰”这个词的语义,非常明晰,不具备任何其他阐释的可能性。
    覃应机于1992年12月辞世,他的骨灰在其身后撒入红水河。结合这一确凿事实,爷爷在当年的遗体告别仪式上,必定是早已知晓了老友这一身后事处置方式的决定(且这种处置方式在水电界屡见不鲜),才会有“骨灰和骨灰在红水河内相聚”的“心中默念”。由此,“骨灰在红水河内相聚”的语义指向,就更加难以撼动——必然是指向覃应机骨灰投撒红水河的“身后事处置方式”,而非泛化的、毫无具体指代的寻常抒情。
    而《恶水缘》一书是爷爷在老友辞世四、五年后,才写成并出版的回忆录,时隔好几年,仍如此清楚明确提到“骨灰和骨灰”“红水河内相聚”,绝不可能是未经考虑的一时兴起,而是有明确用意。
    再加上,此数年后的《我爱壮族母亲河》这篇文章,当爷爷再次提及《恶水缘》里这句话时,直接将其表述为“在我离休后出版的回忆录《恶水缘》一书中,还写有是红水河引我‘叶落壮乡’,我将来的骨灰要陪覃应机投入红水河中”,可以认为这是作者本人对自己回忆录里那句话最权威的解读。如果说,《恶水缘》原文的“骨灰和骨灰在红水河内相聚”,还稍稍带有那么一点点含蓄,那么《我爱壮族母亲河》里的“我将来的骨灰要陪覃应机投入红水河中”,就直白得不能再直白了。
    综合这些文字材料和相关事实,是不难得出,翁长溥本人确确实实有过明确表达“骨灰投撒红水河”意愿的结论的。


    我的爷爷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不会趋炎附势,从不结党营私。不会虚与委蛇,也不会说漂亮话。相反,他敢于说真话,敢于说别人不敢说的话。他的性情恣烈而洒脱,虽然有时候脾气坏起来爱训人,但在工作上,他有着自己独到的眼界和才能。作为工程师他严谨求实,作为领导他敢于用人。幼时我随他去西津,同行的一位阿姨就和我说:“你爷爷是个出了名的怪老头。”
    《恶水缘》这本书,爷爷在完成之初就赠予我们每个人,我也获得了赠书。那时我还是小学升初中的年纪,阅读水平有限。然而每次假期回南宁,爷爷都要“考我”,总要问我:“你看了我的那个《恶水缘》没有?”并询问我书中的相关细节。可见他对这本书非常看重,希望我们仔细阅读。我于是支支吾吾,答说看了。但彼时我并没有耐心读完全书,只是读完了第一章,对记述爷爷少年、青年时的趣事印象深刻。待到隔一段时间翻开重读,仍是只读第一章。
    时至今日,重新翻开这本《恶水缘》,我看到的是爷爷这一生,鲜活的自我成长与人生经历。他的个人成长,融汇于整个大时代中。他对自我的认知、对每一步的人生选择,都是如此清晰。十七岁时便坚定了学工以振兴工业的想法(《恶水缘》第16页)。大学期间,学校从四川迁回上海,有的富家子弟不敢去,爷爷则是“毫不犹豫要去的”(《恶水缘》第26页)。毕业论文原选题是钢桥设计,却因到闸北水电公司就职,一头钻进了解决咸水问题的研究,从而写出了《上海市闸北水电公司冬季水味过咸改善之理论与计划》作为毕业论文,并在其后切实有效的解决了这一实际难题(《恶水缘》第32页)。三十二岁时,因弄权斗争激烈,讨厌弄权打手,自动放弃自己工作已久且干出不少实绩的领导权位,主动要求离开上海、技术归队,同年被调三门峡,在赴三门峡的火车开动时,“对于在闸电的权力和高档物质条件,没有丝毫失落感,而是怀着当今大禹赴狼嚎之地的满腔豪情离开了上海”(《恶水缘》第50页)。三门峡时期,在“大跃进”的风潮下,对于已经获得通过的冒进的工程方案,爷爷找来工程师连夜计算、分析、研究,得出否定结论后向上汇报,最终调整了施工设计(《恶水缘》第69页)……诸如此类的事例,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一个人的一生,便是由一次又一次的选择构筑而成。选择,决定了命运的走向,决定了人生的轨迹。有的人被其他的力量推动着,浑浑噩噩,在时代的洪流中被动地去选择。有的人价值观清晰,认知明确,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总是主动地去做出选择。我的爷爷,从少年时代起,便是那种有着鲜明个性、对自我认知非常清晰的人。每每在人生的关键处,他如何想,便也是如何做的。他是一个自我认知和价值选择能够清晰贯彻于自己人生选择之中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在离休之后,立即投入伏案书写,笔耕不辍,一气呵成地完成了《恶水缘》这本自传式的回忆录。便是要为他自己的一生、为他自己一生所处的整个时代,去作见证。《恶水缘》中的一些章节,来源于早些时候写过并刊发的文章,这些部分在书中都清楚标注了出处。而没有标注的那些章节,应当都完成于爷爷离休后、回忆录出版前的那一段集中写作的时光。
    彼时一位七十二岁的老人,在整部回忆录中,以他青少年时代“练羽篇”开端,到他整个职业生涯最末“望乡篇”结尾,是对自己一生的反思和回顾。这时的爷爷,刚刚离休,仍然身体康健、思维敏捷。当他在“望乡篇”的《叶落壮乡》中写下“我的骨灰和您的骨灰,将在红水河内相聚”时,绝对不会是一句随随便便的戏言。我相信这就是他真实的想法,这是他对人生最末归途的一次真诚而郑重的“主动选择”。
           叶黛莹   2022年3月11日

      发表评论文章评论(共1条)
  • 此文写得生动,贴切,愿大姨爹在天之灵安息,精神永存!
    吴安安 发表于2024/3/19 8: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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