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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兵向老兵的最后一次敬礼
Wendy xuzhang 2017/6/4 0:04:00 浏览:347作者:陈振宇
许庭长是新中国第一代的行政审判法官,从事行政审判二十六载,是行政审判战线的老兵,而我是一名从事行政审判刚满五年的新兵。
第一次见到许庭长是在我进入法院工作半年以后的2010年1月。当时最高法院在大连举办了一个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我记得许庭长当时为我们讲授的是关于庭审驾驭的课。我当时刚进法院,对于庭审还没有直观的感受,对于许庭长的讲课内容似懂非懂。但是许庭长的丰富的学识、经验连同他那口标准的东北普通话,却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和许庭长有相对深入也是唯一的一次接触则是在2015年3月的宁夏。当年,我有幸参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调研工作,我和许庭长分在一个调研小组,许庭长是我们小组的负责人。我们小组的任务是对行政协议、行政判决方式部分进行研究,拿出一个可供起草小组讨论的初稿。前后十天多天时间里,我们调研小组多次开会,就行政协议、判决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逐条讨论。我还记得,许庭长对于行政协议案件的范围、起诉期限、协议外的第三人能否提起诉讼的问题,发表了有深度的意见。在小组讨论中,许庭长有作为主持人, 常有意识地鼓励我多发表意见,并以让人舒服的语气的与我进行探讨,我很受感动。
在工作之余,许庭长多次向我了解上海司法改革的情况。他说院里准备让他担负部分司法改革的任务,想先了解一些上海的情况,了解年轻法官对于此轮司法改革的态度和想法,为将来的工作打下一些基础。现在想来,这也许就是许庭长做事的风格,认真调研、积极思考,抓住一切机会为了工作而尽心尽力。
在和许庭长短暂的接触中,我感受到除了认真工作,他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我们在宁夏期间,会议主办方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组织会议。许庭长和我提出,大家来一趟西北不容易,他准备在周末带我们小组到贺兰山去看看,他已经在宾馆租车处预约好车辆,他自己出钱,不违反纪律,不麻烦宁夏的同仁。但最后因起草小组在周末开会,没有成行。虽然未能和许庭长同游,但我依然深深感到许庭长对于生活的热爱、对于朋友的热诚。
宁夏一别后,我又陆陆续续参加过几次司法解释的讨论会,见到过宁夏会议的很多朋友和前辈,但遗憾没有见过许庭长。今年3月底,我偶然得知许庭长生病的事,但听说许庭长的治疗比较顺利,我在内心为他祝福。
25日晚上,我从微信群里突然得知许庭长离我们而去,我感到那么的突然。那天晚上,我无眠,不时关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现行政审判条线很多领导、资深法官发表了纪念性的文字。第二天,最高法院行政庭举行了追思会,对于许庭长而言,这也是极大的哀荣。几天来,通过阅读和许庭长处于同一辈行政审判资深法官的各种纪念性文字,我对他的认识逐渐清晰:辽宁审判专家,我所熟知的“陈宁诉辽宁省庄河市公安局不予行政赔偿决定案”的裁判者,在学界和实务界广受好评的一个行政审判法官,一个好兄长、一个好同事、一个好领导。
但是于我而言,许庭长就是行政审判战线上的一名老兵,为了其钟爱的行政审判事业战斗到了最后一刻。作为一名新兵,我庆幸能和许庭长的人生轨迹有瞬间的交集,能让我对以许庭长为代表的第一代行政审判法官智识、贡献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我要向许庭长献上我作为行政审判新兵的最后一个敬礼,是为了纪念,更是为了传承和前行。前辈,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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