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许福庆网上纪念馆
  查看图片
许福庆
1965-07-01 ~ 2017-05-25
 
到访:40845  墓地祭奠:327   留言:72

献花

点烛

上香

献供

献歌
      返回上一页纪念文章
  • 福庆老弟一路走好
    Wendy xuzhang  2017/6/4 0:03:00  浏览:344

    作者:蔡小雪   

        在微信中惊悉辽宁省高院行政庭庭长许福庆老弟病故。他小我11岁,今年才52岁,就己离开我们,英年早逝,怎能不让我们惋惜不已。
        
        我认识他已有17、18年。记忆中,大约是1999年我刚从河南扶贫回京后不久,正在 筹备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当时辽宁省高院的应杰庭长带他来京报送辽宁省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题材料,他的汇报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之后几年,我收到他寄来的不少关于行政审判方面的论文和典型案例分析,其中不少推荐给《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杂志并得已发表。特别是他撰写的“陈宁诉庄河公安局政赔偿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该案例确立了“行政机关采取紧急避险行为,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原则。也正是通过阅读他的文章了解到他是一位很爱钻研,有深厚法学素养的法官。因此,我们召开有关行政审判方面的司法解释讨论会时都会邀请他来参加,他也会提出一些很有价值的意见,为起草高质量的司法解释贡献出他的智慧。

        2002年听说他被提拔为辽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不久后又听说,他因组织上对他的一些误会,将他由副庭长降为庭长助理。但他并未因此消沉,仍然兢兢业业地工作,重新取得组织的信任,重新被任命为副庭长,后又被提拔为行政庭庭长。一个人在不被信任,特别是不少人存在误会的情况下,仍能够无怨无悔地工作实在是难能可贵。在此之后,我们接触得更多,也讨论过很多受到干挠比较大的案件,他都能顶住干挠,守住法律的底线,妥善处理好这类案件。
         
        他还是一个很重情意的好兄弟。我退休后无职无权,对他的仕途已无帮助,但他不忘我们之间的友谊,特邀请我去辽宁,并向院长请了公休假陪我到大连、丹东等地转转。
            
        2015年11月底,我返聘二巡后,他特意到二巡拜访我,并跟我详细介绍辽宁行政审判的特点及问题,并告之我在审理时需注意的问题。我在二巡工作这段时间,感受到在他的领导下,辽宁的行政审判工作整体是不错的,纠正不少违法行政行为,也顶住不少行政干预,为辽宁行政审判献出了一片忠心。
           
        去年上半年得知他得了肺癌,希望是肺癌早期,可以治愈恢复健康。他从上海治疗返沈后,感觉他脸色很不好看,年底再看见发现他的头发己长出,脸上也有了血色,谈笑风生,看上去似乎恢复的很不错。今年一月我结束二巡返聘,他还专门为我践行,我们的话题总离不开行政审判。当时我真觉得他恢复的不错,还能再活几年。
           
        我刚返聘到六巡,没想到不到半年的时间福庆就离我而去,我们再没见一面。愿福庆老弟一路走好,在天堂里没有烦恼、没有劳累、更没有病痛,只有鲜花、歌声和快乐!

        发表评论文章评论(共0条)
    • 暂无评论!
链接
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