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长琦,1950年5月,出生于天津市的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1969年,初中毕业的她,和同学们一起,积极响应毛主席“上山下乡”的号召,下乡到原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五团。
孟长琦到兵团后,被分配到五团的团部食堂工作。除了卖饭票,食堂里的其他杂活她都会帮忙干,她种过菜,喂过猪,养过鸡,放过牛,不怕脏,不怕累。兵团时期,条件极其艰苦,她和来到兵团的姐妹们一起,睡的是通铺,20几人一起挤在一张大炕上。到了冬天,干活后,出透了汗的棉袄被挂上了一层霜,屋内仅靠一个炉子取暖,泥草房四处透风,屋内的火炕到了冬季,时常冒满屋子的烟,炝得人无法入睡。兵团的战士,号声就是命令,半夜常常紧急集合,一听到号角,她从来都是第一个跑出去参加训练的战士。条件虽然艰苦,但她还时常抽出时间学习,一年后,被团领导调到修理厂担任保管员工作。她性格随和,乐于助人,工作中干劲十足。由于工作出色,再加上兵团时期,初中学历在兵团时期已是兵团里的紧缺人才,工作了两年后,她又被兵团组织部的领导调到电业所任出纳员。她在任出纳员期间,不仅能出色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工作之余,她还不断地学习会计的基础理论,学习会计员的业务知识,就在她准备参加一年一度的会计员的职称考试期间,她的身体出现了异样,同事们和姐妹们都劝她到大医院去检查,或者回天津检查,但她毅然决定放弃去检查身体,去参加会计员的考试。待成绩下来后,她去了哈尔滨,做了详细地检查,但医生告诉她,患乳腺癌已到了晚期,做手术已没有任何价值。当时的她,仅仅30周岁,不甘心的她,最后还是回到家乡天津市人民医院,强烈要求医生为她做了乳腺切除手术,由于癌细胞已扩散,术后伤口一直流着脓和血,无法愈合。术后的一个月后,她选择回到了她的第二故乡,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五团。三个月后,她离开了热爱她的亲人和同学,永远长眠在她的第二故乡,将自己的一生永远定格在北大荒。
她在兵团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事迹。多次被一师五团评为“五好战士”、“五好家庭”, 她干一行爱一行,服从组织分配,踏踏实实工作,不计较名利地位,为当年下乡的知识青年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