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绿波盈盈,又是一年清明至。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前进兄啊,我还清楚地记得,就在去年三八妇女节的晚上,你作为休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在处理事故现场被一辆轿车撞抛向高空,在人生最美好的季节,献出了年仅42岁的宝贵生命,倒在了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岗位上。今年,省公安厅颁布公奖字[2009]2号命令,追记胡前进同志个人一等功。去年十月份,由中国文明网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他被评为“爱岗敬业”好人。中国文明网专题为胡前进先进事迹进行了点评:“好人”,是群众对胡前进的最好称赞。作为一名普通交警,胡前进没有什么英雄壮举,但他长期投身一线,敬业爱岗,充满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过早地以身殉职,令人惋惜,也使人更添敬意。
初识前进,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他刚进交警队不久,在县城岗亭中队当一名普通交通警察。我从小有一种对警察崇拜的情愫,因而特别关注警察,哥哥当时住在县城唯一交通岗亭旁公路站楼上,我适值读高中,每逢周末常到哥家,而从四楼上窗户往外也常常能看见帅气的他,高高的个儿穿着笔挺的制服在值勤,打着标准手势指挥车辆通行,要求摩托车骑手要戴头盔,手牵放学的小学生过马路,搀扶老人过斑马线。有一次,我正和几个同学边说话边骑自行车,不经意间闯了禁区,前进拦下我们,说了一通违反交通法规的后果,这是我第一次和他打交道,真是不打不相识。
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在休宁县最北端偏僻的黄山双岭隧道工作,而此时恰好前进也调到屯黄中队,他经常要执勤巡逻这条旅游公路,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路部门和交警也相对联系密切。这期间,由于工作关系,我们也有了进一步联系,并逐渐加深相互了解,成了好朋友。在路查中,对没有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员,他通常晓之以理,给他们上一堂交通安全课,然后向我们借头盔给摩托车驾驶员戴好,才放行让他们上路,以确保驾驶人员的人身安全。从中我们能看到心细的他对生命的珍惜之情。
从本世纪初,我来到报社工作,而胡前进也被优选到交警队事故中队,我们接触的机会更多了,经常在事故第一现场碰面。记得2005年6月,休宁齐云汽车出租公司有辆车发生重大事故,出租车的驾驶员找人托亲戚提了2000多元礼品送到前进家中请求“关照”,可他当即回绝,“你们送礼就是不信任我,相信我就把东西拿回去。”案件最后在他的公正处理下办结了,驾驶员本想请他吃顿便饭,可小胡却婉言谢绝道,“不必了,你现在是在难处,开车一定要慢点,等今后赚到钱了再说。”另一辆车的车主也经历前进同志三次处理事故,他给驾驶员留下了和我一样的印象:从来不吸车主一根烟,不收车主一份礼,不喝车主一滴酒,不沾车主一点光……真不愧追悼大会上“从警为民,殚心竭力,警魂永铸黄山白岳间;刚正不阿,鞠躬尽瘁,浩气长存青松翠柏中”的挽联。
前进从警20年,一身从未有过什么英雄壮举,也未曾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令人敬佩的是,到事故处理中队8年,他亲手成功处理了3000余起事故,其中重特大和涉外涉台案件达52起,积极协助参办的案件达2000余起,他侦破的车辆肇事逃逸案达6起,不仅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大量的财产损失,而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一年里,他加班天数达42天,累计超时工作600多小时,相当于一人87个标准工作日。他还有一个3月8日中午才揭密的胡前进鲜为人知秘密,自从进事故中队那天起,就给自己定下了一条值班日中午坚守岗位不回家,晚上11时前不脱衣睡觉的铁律。“为的是节省时间,便于快速出警,有利于控制现场事态,为抢救伤员争取更多时间。”这句遗言至今还在我的脑海回荡。
现在想起这些,我就不禁热泪盈眶!就在出事的前一天,我还向他请教过交通事故的专业问题。老兄啊,你的音容笑貌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