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元起“家”!这是我听父亲讲述的他人生中做得最出息、最辉煌、最有意义、最让人念念不忘、永垂青史的事例:
1958年,父亲响应国家的号召。从梅县硫磺矿下放回原籍支援农村建设。父亲回忆说,当时因为家境贫寒,孩子又小又多,家里人口多而劳力少,从生产队分配的口粮不够维持生计,因此,父亲回来时决定不去公社报告,直接回家务农。之后,乡书记通知父亲参加公社召开的村书记一级的会议。父亲推委说:“不是书记,哪能参加会议”,乡书记说:“叫你参加,你就是书记”,并在会上宣布父亲为林厝寮村的村书记。会后,他亲手将35元钱交给父亲 ,作为村里的理“家”费。从此,父亲回家后就被推上村书记的位置,做了村官。
在全村人民的拥护和共同努力下,村里从发展农业、蓄业、到农付产品加工业,村里逐步富裕起来。有钱了,父亲想最要紧的事就是办学校,抓教育,让更多的孩子能够在村里上学,接受更多的教育,提高后代的素质、觉悟,于是创办了林厝寮小学。紧接着建了六间生产队址,六片洒谷场------,父亲所做的一切都是公益事业。
从35元起家,却干出了一番大事业。这就是父亲一生平凡而又伟大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