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生于1956年农历4月25日,1966年7月—1971年1月在本村读小学;1971年2月—1972年12月,在本乡八道沽联中读初中;1973年1月—1975年7月,在大白庄高级中学读书。期间,1974年5月4日经王克芝、齐会芬介绍,在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5年10月—1988年11月,参加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取得中专学历;1995年7月—1998年6月,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半脱产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1998年8月—2000年12月获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12月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1998年12月被评聘为政工师;2004年9月28日经天津市高级政工师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和无计名投票表决,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生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天津市政工师协会会员、天津市职工技术协会五届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市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主要工作经历:走出校门后,于1975年8月—1976年12月在本村参加农业生产,任村妇代会主任;1976年1月—1976年7月,在宝坻县计划生育小分队工作,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小分队解散后返回原籍;自回村至1978年的11月间,经杨玉华、杨宝仁介绍,于1976年9月25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同时转正;此后担任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民兵连长;1978年12月由于工作需要,调往大白庄人民公社任计划生育助理员,1979年10月转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之后一直致力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工作出色、业绩突出、领导和组织能力较强,1985年3月被中共宝坻县委组织部提拔为大白庄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至1987年12月调任中共宝坻县大白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3月由于我已借调到宝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便于工作和生活以及孩子就学等多种原因,于1991年7月调往宝坻县工人俱乐部任副主任;1998年6月,宝坻县职工活动中心落成后,她出任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02年7月开始分管困难职工帮扶和下岗再就业工作;2002年8月接手区总工会生产生活部工作,任部长职,后任宝坻区总工会女工委员会主任(副处级);2006年5月离岗。
工作期间,无论在哪个岗位、哪个部门,她都认真负责,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她为人宽厚,襟怀坦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1984年,由于工作出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天津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获荣誉证书和奖章;1996—2000年间,在“经济增实力、企业增效益、职工增收入”立功活动中,为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被授予“九五”立功奖章;2001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工会工作者;同年,职工活动中心被评为天津市“创建文明城镇五个一活动——文体活动中心示范点”以及1999——2000市、区两级精神文明单位;她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区级工会工作先进工作者;综合考评历年为优秀。